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及省、市、区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部署,落实“安全第一,教育为先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明确责任,防范事故,确保师生安全,维护系统稳定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加快“六区建设”以及创建“平安陈仓”的工作要求,区教育体育局与各镇教育组、直属学校、各事业单位、民办学校签订如下综治维稳及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:
一、主要工作任务
1、健全机制,加强领导。各镇教育组、各学校要按照“一手抓重点工作,一手抓安全稳定,以稳定促和谐,以和谐促发展”的总体要求,不断健全和完善“校(园)长”负总责,分管领导直接负责,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综治维稳及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,明确分工,并要确定专(兼)职工作人员(安全联络员),不断推进安全综治组织领导的规范化建设步伐。
2、把安全综治维稳工作与全局工作同时规划、同时安排、同时检查、同时奖惩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,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,研究部署具体工作。
3、完善制度,层层落实安全责任。各镇校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委制定的《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》《宝鸡市陈仓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》及《陕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、综治制度,制订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各种安全事故预案,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适时组织应急演练,使安全综治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逐级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,层层落实安全综治责任。
4、加强安全法制和平安建设教育。根据“教育为先,预防为主”的安全工作原则,各学校要对师生坚持不懈的进行安全法制和平安建设教育。着力抓好防火、防汛、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拥挤踩踏、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,普及“平安校园”建设有关常识,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法律和平安建设常识测试(竞赛)活动。
5、继续落实好人防、技防、物防措施。充分发挥安保人员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职能作用。进一步提升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管理水平,维护和使用好各种防卫器材,不断提高校园安防水平。
6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各镇、校要加强教育和整改力度,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。学校、幼儿园的宿舍、餐厅、楼道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、宽度都应符合规定。必须的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无损,效果良好。
7、加强学校食宿管理。各镇、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、卫生部下发的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宝鸡市陈仓区西部山区寄宿制学校管理暂行办法》,强化食宿管理,确保寄宿生住宿、饮食安全。
8、加强校车管理。各镇、校对辖区中小学、幼儿园的校车要全面排查、造册登记并严格管理。校车必须服从交管部门的管理,办理校车通行证,喷涂统一标识,并定期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测、审验。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、不具备校车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;无驾驶资格或驾驶经验欠缺的驾驶员要坚决辞退;坚决禁止校车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,确保师生安全。
9、做好各类传染病的监测、预防和防疫知识普及教育。各校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防治传染病医学常识教育,使学生对常见传染病能认识到位、科学预防,做到早发现,早报告,早隔离,早治疗。
10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。各镇、校要认真落实有关政法、综治工作会议要求,对师生中的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,做到预警工作走在排查前,排查工作走在调解前,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,并按月、按季度报告辖区内综治工作情况,年内无上访事件。尤其是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情况要协调公安机关不定期进行排查。
11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整顿力度。学校要积极主动地联系当地公安、司法、工商、文化、交通等部门,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整顿,切实为师生创设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12、加强检查指导,建立台帐。各单位年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6次,并逐步完善安全台帐和矛盾纠纷台帐,采取措施及时整改,逐一消号。如果单位内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不稳定因素,要根据事先制定的预案,积极稳妥的处理善后事宜,以防事态扩大,把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。
13、强化特殊节点学校安全工作。要把“元旦”、“春节”、“两会”、“五一”、“国庆”、“双休日”等节假日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,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,做到“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”,确保节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。
14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《宝鸡市陈仓区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坚持“先报果,后报因”的原则,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(故)及其它安全信息。各镇教育组、各单位要按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档案。
15、做好校办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。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对校办企业要加强领导,严格管理,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,确保安全生产。
二、组织领导及评比办法
1、区局成立综治维稳及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股室包抓负责制。
2、区局将把综治维稳及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之中,依据本责任书进行考评。对认真履行职责,工作有所创新,圆满完成目标任务,成绩突出的,给予奖励。
3、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,影响系统声誉的,实施“一票否决”,取消该镇、校及事业单位当年评先资格,并由教育组和学校写出书面检查,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。
陈仓区教育体育局(盖章): 负责人:
镇教育组、直属学校(盖章): 负责人:
二〇一一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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